商场合同评审制度暂行管理办法为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加强工作计划性,顺应公司经营进展的需要,经讨论,公司决定成立合同评审小组。为提高合同评审的效率、公开度、透明度,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合同评审作如下规要求:一、合同评审小组成员1、百货类组长: 执行组长:常设组员:百货事业部总经理、百货事业部采购总监、百货事业部营运总监、财务总监、相关门店店长、百货事业部采购高经、集团办公室主任秘书:合同组主管/物价主管/分管合同管理员2、综超类1) 综超自营类组长: 执行组长:常设组员:综超事业部总经理、综超事业部采购总监、财务总监、相关门店店长、集团办公室主任秘书:合同组主管/物价主管/分管合同管理员2) 综超专柜类组长: 执行组长:常设组员:综超事业部总经理、综超事业部采购总监、财务总监、相关门店店长、集团办公室主任(其中涉及百货类的百货事业部总经理、百货事业部总监须参加)秘书:合同组主管/物价主管/分管合同管理员合同评审时,涉及相关品类的采购经理、采购主任须参加会议,具体人员由合同组通知,使用表格《合同评审会议通知》;二、合同评审时间采纳半月度评审,每月 10 日上午 9:00 及 25 日上午 9:00 固定为合同评审时间,请相关人员根据此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日程;三、合同评审决策机制及时限要求1、为保证会议效率和效果,避开会而不议,议而不决的现象,每次合同评审会议后必须做出明确的决定,当组员意见不一致时,以超半数人员的意见为准,会议结论由合同评审小组成员进行联签,联签表见《 方案评审会议纪要暨方案审批表》;2、合同签批时限1)一般签批时限:合同评审会议对方案一致通过的,合同组于会后 1 个工作日出具会议纪要,使用表格:《 方案评审会议纪要暨方案审批表》;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会议纪要须在 1 个工作日签批(采购临时报批合同除外);2)特别签批时限:合同评审会议有争议的合同,合同组于会后 1 个工作日出具《待跟踪问题一览表》,采购需按评审小组成员的意见重新与供应商洽谈后 2个工作日报反馈,逾期未报反馈的视为同意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或只能参加下一次的评审会议。合同组收到反馈后于 1 个工作日出具会议纪要,汇同采购部提报的方案一起交评审小组当日完成签批,形成可执行的方案;其中:①、《 方案评审会议纪要暨方案审批表》只能由合同组出具,其他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出具,格式见附件,该审批表须进行编号,编号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