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认知一、商业银行内部组织机构 一国商业银行内部机构的设置,要受该国商业银行的制度形式、经营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即使在一个国家实行同一制度形式的商业银行由于经营规模、经营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各国商业银行内部机构的话置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就总体来说,商业银行内部组织机构一般分为三大机构,即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下面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例介绍其内部职能机构的设置。(一)决策机构商业银行的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是商业银行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由全体普通股东组成。商业银行的任何重大决策都需经过股东大会通过才有效。它的权力是通过法定的投票表决程序选择和粤免董事、赞成或否决决策事项,从而间接地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亨现其控制权。股东大会一般由董事会组织召开,董事长是股东大会的主席。假如部分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须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假如监事会认为必要,可以直接召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时,股东有权听取商业银行的一切业务报告,有权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质询。但是每个股东的表决权是由其持有的股份决定的,因此,持有多数股份的大股东对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有决定性影响,而一般股东对经营决策的影响并不大,所以,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实际上是操纵在少数几个大股东手里。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代表股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会的职责:一是确定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政策,二是选聘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三是设立各种委员会如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贷款委员会、稽核委员会等,以贯彻董事会的决议,监督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二)监督机构 商业银行的监督机构包括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的稽核委员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对董事会、行长及整个商业银行管理的监督权。监事会的职责有检查执行机构的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并对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和决策、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限期改正。(三)执行机构 商业银行的执行机构包括行长、副行长及各职能部门。行长是商业银行的执行总管,是商业银行内部的首脑。行长一般由具有经营管理商业银行的专门知识和组织才能、忠于职守、善于决策的人士担任。行长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商业银行的各种经营活动;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名副行长及各职能部门的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招聘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