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安城街探究论文 【摘要】唐长安城的街鼓,具有报警和晨昏报时的双重功能。街鼓之声不仅是京城城门、皇城、宫城城门及宫门开启和关闭的标志性信号,也是百官上朝、办公的时钟,同时还是维护禁夜制度的法律依据,对长安坊市的有效管理起着积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长安街鼓不仅调节着京城生活的正常节奏,而且也法律规范了长安居民的城内生活和城外活动,对于维系大唐帝国的时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鼓是中古社会常见而又不能缺少的工具。凡敬天祭祖、庙堂设乐、军事用兵、市场管理、抢救日食、昼夜计时以及鸣屈喊冤等,都离不开鼓声。以唐代为例,太极宫、大明宫朝堂前有反馈民情和疏通冤滞的登闻鼓,兵部有鼓舞士气的军鼓,太常鼓吹署有配合庙堂乐曲的乐鼓,太史局有漏刻计时的漏鼓。除此之外,长安城还有晨昏报时和严防夜禁的街鼓。对于鼓的讨论,林立平《试论鼓在唐代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是一篇比较重要的文章。该文探讨了唐代城市管理中鼓的作用,文中提到了“街鼓”的问题,并对禁夜制度作了分析【1】。在此基础上,本文以长安城的街鼓为考察对象,拟从四方面展开讨论:其一,对街鼓的设置及“六街鼓”试作说明。其二,对文献记载中晓鼓的报晓时间略作梳理;第三,以官员上朝为中心,对百官上朝和办公的具体时间试作讨论。第四,街鼓与唐代的禁夜制度紧密关联,在参照林文讨论成果的基础上另作说明。不当之处,敬请批判指正。 一 唐代长安的街鼓,是在马周的奏请下设置的。史载:“先是,京城诸街,每至晨暮,遣人传呼以警众。周遂奏诸街置鼓,每击以警众,令罢传呼,时人便之。”【2】(卷 74,p.2619)《大唐新语》卷 10《釐革》也记载说:“旧制:京城内金吾晓暝传呼,以戒行者。马周献封章,始置街鼓,俗号“鼕鼕”,公私便焉。”据此,原来晨昏时候,掌管京城巡逻的金吾卫官员大声呼喊以“戒行者”,谓之传呼。马周奏请设立街鼓后,晨暮时刻则击鼓以“警众”,大大提高了报时效果,无论中央官署还是民间百姓,都方便了很多,先前的口头传呼因而罢废。 街鼓设立的时间,《旧唐书•马周传》记在贞观十一年(637),《唐会要》卷 71《十二卫》载:“贞观十年十二月,马周奏,请街置鼓。罢传呼。”【3】(卷 71,p.1283)宋人钱易《南部新书》记载说:“旧皆传呼,贞观十年,马周奏置街鼓以代。传呼自此而罢。”【4】(卷乙,p.18)由此看来,贞观十年设立街鼓的可能性较大【1】。 当然,偌大的长安城,假如仅设一鼓,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