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总则1、根据 xxxx(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推出员工持股期权计划,目的是与员工分享利益,共谋进展,让企业进展与员工个人的进展紧密结合,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利益休戚相关。2、截至 年 月 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容)。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容)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容)年(容)月(容)日股东会通过,于(容)年(容)月(容)日颁布并实施。注:预备期,指根据股东会决议的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该时期激励对象无权参加其他任何形式或容的股东权益方案。行权期,具体指的应该是股票权证的行权期。具体应该是指可以行使权证权利的期限。正文1、关于激励对象的围1.1 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1.2 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1.3 对于围之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1.4 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2、关于激励股权2.1 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2.1.1 激励股权在根据《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2.1.2 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容)2.1.2.1 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权转让;2.1.2.2 在本细则适用于的全部行权之比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2.2 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根据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2.2.1 公司股权总数为:(容)2.2.2 股权激励比例根据如下方式确定:(容)2.3 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与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2.4 该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2.5 该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2.6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3、关于预备期3.1 对于公司选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3.1.1 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容)年,而且正在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