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总述为规公司的员工关系管理工作,创建和谐的劳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目的员工之间、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增强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的重要环节。融洽、和谐的员工关系,会在团队中形成互相帮助、协调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员工参加公司管理,提高横向和纵向的沟通效率,促进团队整体工作效率与合作意识的提高,达到使公司能在市场中保持良好竞争优势的最终目的。第三条 适用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第二章 管理容第四条 员工关系管理做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子项目,在公司里将发挥其独特的管理效用。员工关系管理的容至少应包括:(1)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资纠纷管理、满意度调查以与人事异动管理;(2) 员工活动管理:发起组织各种员工活动的管理;(3) 沟通机制的建立:员工访谈、家属沟通、员工申诉;(4) 员工关怀:重大事件时的慰问、节假日时的祝福;(5) 心理辅导与疏导: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设置专人不定期对员工的心理进行辅导,或开设心理类培训课程,缓解职场压力与家庭矛盾带来的心理隐患。第五条 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 第六条员工关系每期所做的满意度调查,作为各部门改进管理的依据,以后还可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所聘员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公司员工都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第八条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工上岗时间,签订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合同期一般员工为两年,管理层员工为三年。第九条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公司负责收回原劳动合同,调入公司负责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与用人部门领导,由双方协商是否续聘,并将结果与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将根据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申请。第十二条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实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