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一、适用围适用于厂铁路运输与其装卸作业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要求。二、引用标准GB 146.1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 146.2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 6389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J 12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GB4387-2024工业企业厂铁路、公路运输安全规程三、基本要求1、各单位应根据工艺流程、运输量和物料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从设计上保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2、厂建(构)筑物、设备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建筑限界,不得阻碍铁路人员作业视线。现有已侵入限界的围墙和各种建(构)筑物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应予解决;未拆除前产权单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由产权单位设置侵限警告标志。3、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备进行大、中、小修和维修保养。新购、改装和修复后的运输、装卸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和试运转,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准使用。4、从事铁路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和代培、学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从事危险品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5、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6、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7、有害物料的运输,应使用专门的设备或容器。运输超限货物时,应使用专门的设备或容器。运输超限货物时,应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8、原有线路改造、邻近路基施工(特别是地下工程)、跨越或穿过路基建(构)筑物施工、跨越铁路线路和道路和横穿路基和桥梁敷设电线、管道等设施时,必须事先经工厂总图管理和铁路运输部门批准。9、在铁路线路附近施工时,应事先得到铁路运输部门的批准,不得占用铁路运输设备,并釆取防护措施。所用器具、材料的堆放,不得阻碍行车安全。四、铁路运输1、铁路运输设施1)铁路线路应按设计标准铺设,并保持路基坚实稳固、道床密实、排水设施完整畅通。2)站场最外侧的线路中心线至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m。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站场,当改、扩建站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