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协议编号:甲 方: 乙 方: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委托协议危险废弃物产生方: (以下简称甲方)危险废弃物处置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置危险废物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事项1.1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与甲方的配套设施将其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全部交由乙方处置。 1.2 甲方危险废物的主要信息如下:序号危废类别废物代码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包装方式形态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2.1 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危险废物的收集包括:在危险废物产生节点将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规包装后,按要求贴上危险废物管理标签,放置于单位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堆放)库(点)中。甲方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行为必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HJ2025-2024)的相关要求,并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与其他损害承担全部责任。2.1.1 甲方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的特性等因素制定危险废物收集计划,并将其危险废物收集计划报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制定危险废物处置计划;2.1.2 甲方在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过程中,应实行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感染、防泄漏、防飞扬、防雨或其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2.1.3 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与《危险废物包装技术要求》(见附件 1):(1)包装材料应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2)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可以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3)危险废物的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漏要求;(4)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完整详实。2.2 甲方的包装不符合国家规要求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更换包装或者拒绝运输和处置,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2.3 因甲方的危险废物包装不符合国家规要求与本协议的约定,致使乙方在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甲方须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4 包装物上的标识与安全提示应符合法律规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