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性质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是代表全学院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生自主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群众性组织。第二条 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宗旨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是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行使权力的代表,我们的宗旨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学生能够更好的享受到学校义务上应该提供的各项服务,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便利,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服务同学使其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的环境,帮助他们成为全方位高素养的人才。第三条 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的义务(一) 全面贯彻学生会宗旨,以保证学生各项基本权益为原则,坚持民主政策,反对一切侵犯学生权益的霸权行为。权利只有在监督和制约下才能起到最佳作用,故我们通过监督学院与学生相关的各项工作,参加决策学院的涉及学生利益的各项决定,要求学院财政方面实行透明化管理,以削弱学院高度集中的权利,以保障学生的各项基本权益不受侵害。(二) 学生的本职工作在于学习,学生缴纳学费进入大学学习,故其享有受教育权。在学生不放弃自身受教育权的前提下,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最优秀的教育资源。学生会将会听取学生意见,对老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对教学水平不合要求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的老师进行投诉,以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受无良老师的侵害。(三) 学生会具有服务学生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上的便利和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职能。学生会将会提供各项学员信息和优秀学生的学习经验,让学生更加便捷的生活,更有效率的学习。同时,学生会将会在课余时间组织各类娱乐活动,让学生放松身心,调整心态,使学生健康成长,成为具有专业知识和健康人格的高素养人才。第四条 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组织成员产生及会员制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由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辅导学生成立,学生会组织成员均为通过面试进入组织,干部由学生会内部全体成员投票产生。学生会维护全体学生权益,服务学生,学生即为学生会的会员并有缴纳会费的义务。第五条 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的合法性及内部管理模式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学生会经过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和全体学员学生认可,属于合法组织。学生会内部管理模式将借鉴欧美发达国家成熟的管理模式,通过三权分立的形式,制定制度、行政和违规认定三个方面的权力分割,使学生会内部权力制衡,保证其公平公正,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