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社会单位电气火灾防自查表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项目检查容检查情况(一)电气线 路电线、电缆的使用情况1 电线、电缆不应有异常发热现象;2 电缆、电线敷设路由其各段环境温度应满足设计的要求;3 电线、电缆的绝缘与外护套类型应与使用环境相匹配;4 电线相与相、相对地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MΩ;5 导体绝缘层不应有机械损伤痕迹、变色、脆裂、碳化现象;6 1kV 与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 10 MΩ;7 在室与电缆沟、隧道、竖井明敷时,不应采纳有易延燃外护套层的电缆,对带有麻护层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进和反腐处理;8 导体载流量应满足设备运行负荷的要求。其他1 高、低压配电室和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消防控制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2 在配电室裸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灯具和明敷线路;3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区域与使用可燃性材料建造的屋顶,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塔)高度的 1.5 倍。(一)电气线 路线路安装1 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纳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实行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纳暗敷设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2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腔或直接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导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风管道外壁敷设;3 当采纳绝缘和护套为不延燃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4 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时,应实行穿金属导管、采纳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5 保护管固定应牢固可靠,且金属管应有可靠的接地;6 室穿管保护的电气线路不应与可燃气体管道相互接近敷设,平行敷设时,由电气管的边缘算起与燃气管道距离不应小于 50mm,交叉敷设时距离不应小于 10mm;7 电缆明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 1.0m,否则应实行隔热措施;8 电缆沟应无杂物、无积水、渗水现象;盖板齐全,且应采纳不燃材料制作。电缆隧道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消防设施完好;9 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热力管道,敷设于同一沟;10 电缆沟道、竖井的电缆应排列整齐,固定敷设在支架上,不得交错放置在沟道底面; 垂直敷设于沟道、竖井、桥架上的电缆应固定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