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工商管〔2024〕4 号关于转发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任务书等文件的通知各分局、市局有关处室:现将市政府《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2024-2024 年)任务书》、《印发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24〕101 号)和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报送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有关工作情况的函》(穗治水办〔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排污企业经营登记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对违规排污企业的检查、整改、关闭等执法工作,并按规定于每周一下午班前将整治情况及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周报表书面送市局企管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范亚萍,电话: 85596566-3808,传真:85592525) 市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主题词:城乡建设 污水治理△ 通知 广州市工商局企管处 2009 年 1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