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声橡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与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设档案室和专职档案员(简称档案员,下同。),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档案员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系统和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第三条 坚持部门收集保管、定期归档制度。各系统和部门负责人均应指定专人(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保管本系统或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督促其与时归档。兼职档案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报档案室备案,如有变动须与时通知档案室。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二章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第一节 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凡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第五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加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主办部门收集保管。会议文件由会议召集部门收集保管。第六条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调查讨论、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办理交接手续,兼职档案员签字认可后会计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第七条 各系统、部门兼职档案员的职责:(一) 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资料的归档围,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文件资料。(二) 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平常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三) 承办人员借用文件资料时,应积极地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资料登记手续。 第二节 归档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资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第十条 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第十一条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公司反映主要工作活动的报告、总结。第十二条 公司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统计报表、重要工作记录(表单)与工作简报。第十三条 信访工作资料。第十四条 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资料。第十五条 公司管理人员任免的文件资料以与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第十六条 公司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