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集团地面 35KV 与以上主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供电,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主供电系统各类事故,维护矿区社会稳定,保障煤矿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地面主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供电安全管理,突出对突发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危机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时排查和消除供电系统缺陷,提高供电系统运行的可靠程度,有效防止重特大供电安全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重特大突发事故处理、应急抢险以与快速恢复供电系统运行正常的能力。 1.2.2 统一指挥。对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坚持“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各级领导和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对突发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系统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供电等各项应急工作。 1.2.3 快速反应。在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故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理快、恢复快。 1.2.4 、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证重要区域、重点用户保安用电”的原则,在突发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实行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发事故围扩大,防止发生主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在供电系统恢复中,优先恢复重要区域、重点用户和重要输变电设备,努力提高整个系统的恢复速度和效率。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主供电系统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集团本部地区应对和处理对地面 35KV 与以上主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集团 35KV 与以上主供电系统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周卫伟、鹿士明,副组长:王平、广民、王建华,组员:钢、孟宪郎、周新徐、龙顺、德俊、立训、秋民、振建。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运科,由龙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