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基本原则与其比较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据以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性假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新旧制度关于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完全一样;关于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有一样之处,但也有差别。第一节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比较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为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四项。新制度对于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没有变动,与旧制度完全一致一、会计主体假设会计主体假设是指会计反映的是一个特定单位或组织的经营活动,而不包括其他单位或组织的经营活动。新制度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这就要求我们以企业作为会计核算的主体,站在本企业的立场,把企业与企业的相关利益主体尤其是投资者、关联方企业区分开来,只核算本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记录和反映本企业自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二、持续经营假设这一假设又称连续性、继续经营、非清算性假设等。其涵义是:除非存在明显的“反证”,否则,都将假设一个主体的经营活动是连续下去的。而所谓的“反证”,就是那些表明企业经营活动将会中止的证据,如合同规定的经营期限即将到期、企业资不抵债已被宣告破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停业清算等。新制度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实际上是针对持续经营做出的规定,对企业会计的正常活动做出时间的规定。但当会计主体需要停业清算或破产清算时,会计信息系统就要相应地进行立足点的转变——从立足于持续经营向停业、清算(破产)转变。当然,前提的变化必定导致相应的会计原则和方法的转变,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等原则,应让位于收付实现制、可变现净值等原则。三、会计分期假设所谓会计分期,就是将会计主体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地分割成一个个等距离的时间“间隔”,以便于核算和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分期作为一项假设,它实际上是持续经营假设的补充,持续经营把主体的经营活动看成是延续不断的“长河”,会计分期则把这连续的“长河”,人为地“隔断”,以测定其流量。新制度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分期。”四、货币计量假设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