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公司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积极引进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第三层次人才,充实和改善企业高端或有用型专业人才队伍,推动集团公司跨越式进展,顺利实现“十二五”战略目标,根据《xx 省企业引进海外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引进工作要符合企业进展需要,坚持“尊重人才、公开选拔”,“统筹规划、重点突出”,“能力为先、德才兼备”,“择优录用、规管理”的原则,以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能进展为目标。第三条 引进人才要有利于促进集团公司整体进展,有利于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有利于新项目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集团公司人才队伍整体素养的改善和队伍结构的优化。 第二章 引进的重点、标准和方式第四条 引进对象是企业进展所急需和紧缺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具有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长的技术人才或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高端人才。优先引进具有领军作用的科技带头人和项目负责人,引进能够在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性技术方面实现突破的有用性人才,引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人才,引进熟悉国际规则、具有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本人同意来集团公司工作或服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2、拥有技术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3、因设立新项目、技术课题攻关等需聘请的专家学者;4、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才;5、具有特别专长的高技能人才和有用型人才;6、急需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第五条 引进的人才必须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身体健康。第六条 建立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确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积极探究、实践各种柔性引进模式,实现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并重。第七条 根据市场经济进展要求,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的限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实行调入、聘用、兼职、专家联系制度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第八条 对可以转移人事档案关系的,实行调入方式,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备案。第九条 对不能转移人事档案关系的,实行聘用方式,根据项目和技术攻关签订专门服务协议。第十条 对在行业有较高知名度、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身体健康、经验丰富的离退休老专家,实行兼职、返聘或专家联系制度的形式。第三章 引进人才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