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员工行为规 引言作为国首家国际公众持股的商业银行,全体员工有责任遵循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规,维护本行的信誉和利益,共同塑造本行良好的企业形象。为规员工行为,特制定本规。本规适用于本行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行为规则,避开牵涉到可能被视为构成不法行为的情况或活动中。若有违反行为,将会受到纪律处分,直至刑事起诉。第一条 一般规则员工必须自觉执行本行政策和规定,维护本行信誉和形象,致力于本行改革与进展。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遵从上级主管人员的合法指示要求,尽责尽力。员工不得从事任何损害本行信誉和形象的活动。如发现有损本行信誉和形象的行为,员工应予以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与时报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在职权围进行业务操作,不得从事未经授权的业务活动。第二条 贷款任何员工均不得向本人、关系人以与本人或关系人拥有重大权益的公司审批、发放信用贷款。(关系人的定义见附录一)任何员工不得帮助或包庇授信客户弄虚作假,提供假报表、假数据,隐瞒不利于授信客户的各种情况;避开参加影响对授信客户信贷评审的请客活动;员工与其亲属不得收受授信客户的任何钱财物。(亲属的定义见附录二)第三条 借款员工除向金融机构按正常渠道和条件借款或信贷外,不得向涉与本人工作岗位或与本人工作岗位有利害关系的本行客户借款,本行客户包括个人、公司或机构。第四条 投资凡因工作关系能猎取上市公司未披露信息或未披露的有关委托资产操作的部信息之员工,不得为本人或他人买卖股票或基金,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其他人。员工不得沉湎于任何形式的高风险交易以避开发生严重的个人财务危机。第五条 营销活动员工不得向任何人士或公司进行贿赂或授予类似利益,企图猎取本行业务。员工必须客观、公正地向客户介绍本行产品,并说明可能产生的风险点,不得随意夸大产品和业务功能,不得向客户提供主观推断的信息以避开误导客户。任何员工不得向客户承诺任何超出权限围的保证,不得擅自对外出具具有承诺性质的协议或意向书。第六条 开展业务的行为守则任何员工均不得擅自改变银行经营资金的专项用途,严禁挪用银行现金或客户资金。任何员工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账外经营活动,严禁违规经营。任何员工不得设立小金库,费用收支应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不准以各种名目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否则将按《严肃处理几种违规行为规定》处理。第七条 个人利益员工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职权向客户索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