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扶持产业奖励办法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扶持力度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扶持,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提升产业的整体素养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我镇经济持续高质量进展,特制定本办法。一、坚持扶强扶优,鼓舞企业提质增效1.设纳税贡献奖。对当年实缴税金超过投资协议约定税收标准,按 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2.设工业企业产值增长奖励。对年产值 5000—20000 万元之间的规上工业企业,其年产值同比增长达 30%-50%,给予 3 万元一次性奖励;年产值同比增长达 51%-100%,给予 4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同比增长 100%以上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其年产值同比增长达 15%-30%,给予 3 万元一次性奖励;年产值同比增长达 31%-50%,给予 4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同比增长 51%以上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总部经济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奖励政策。二、全力推动制造业智能升级1.对被评定为国家高新技术的企业奖励 5 万元。2.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XX 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分别奖励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3.对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成立研发中心或实验室的奖励 1 万元。4.对被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XX 市“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分别奖励 2 万元、1 万元。5.凡当年列入国家级、XX 市级的科技项目的企业分别奖励2 万元、1 万元。6.对企业主持、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并且相关产品(技术)被新认定为行业标准的,每只奖励 5 万元。7.对当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技改投入(纯设备)达到 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 2 万元。8.对企业当年获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奖励 3 万元;获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奖励 2 万元;9.对被评选为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示范企业的,给予每家 2 万元的奖励。二、实施办法1.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应属国家及各级产业导向目录的鼓舞和允许类,属限制和禁止类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企业没有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具体反映为经统计部门确认的有没有ramp;d 经费投入),不得享受优惠政策,企业当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环保污染事件、或有其他有违法违规事件,不配合政府性工作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2.年终先由镇招商工业办、财政所核定,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予以奖励。考评办法(一)申报由企业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