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卫生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四季度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的通知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确保 2024 年公共卫生工作高效开展,“以考核促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和管理机制,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市卫生局决定近期开展 2024 年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查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12 月 13 日——12 月 15 日二、督查内容根据《成都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4 版)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分值 1000 分,总成绩折合按 100 分计算。三、督查方式实行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电话调查等方法进行考核和调查。四、现场督查分组及有关要求现场督查分 3 个组,从市疾控、妇幼、精卫等单位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由市卫生局防保科带队,于 12 月 13 日——15 日完成本次督查,各组在 16 日上午 11:30 前将汇总情况统一上报至卫生局防保科,联系人:徐蓉,联系电话:87110310 。(一)考核一组组 长:彭贤忠(市卫生局)成 员:李观翠(市疾控中心) 李行伟(市妇幼保健院)代 娟(市精卫中心)车 辆:市妇幼保健院负责 检查单位:翠月湖、大观、安龙、大乐、石羊、徐渡、柳街、沿江、桂花。(二)考核二组组 长:高 文(市卫生局)成 员:谢道学(市疾控中心) 龙丽容(市妇幼保健院)钟志坚(市精卫中心)车 辆:市疾控中心负责检查单位:解放、平义、胥家、崇义、聚源、土桥、天马驾虹、向峨。(三)考核第三组组 长:何 琼(市卫生局)成 员:罗开宇(市妇幼保健院) 左 丹(市疾控中心) 胡 娟(市精卫中心)车 辆:市精卫中心负责检查单位:青城山、玉堂、中兴、金江、幸福、蒲阳、龙池、虹口、紫坪铺。附件:1、都江堰市 2024 年四季度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工作指标2、都江堰市 2024 年四季度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效果指标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附件 1都江堰市 2024 年四季度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工作指标(810 分)表 1-1 城乡居民健康基本信息及档案管理(200 分)分值指标名称扣分 原因指标要求及其解释评分细则25社区卫生诊断报告每五年(中心城区每三年)一次具有完整性和合理性的社区卫生诊断报告(① 完整性:包括诊断依据,诊断结果,干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