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室内精装修设计)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 包 人:设 计 人:签订日期:目 录第一条 合同依据 1第二条 定义 1第三条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1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2第五条 工作 X 围与设计内容 2第六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与文件:2第七条 乙方各阶段设计和主要服务内容 3第八条 合同价款 5第九条 支付方式 6第十条 设计依据 7第十一条 设计意向和设计要求 7第十二条 设计质量 8第十三条 设计文件提交 8第十四条 设计修改 8第十五条 设计进度 8第十六条 人员安排 9第十七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10第十八条 精装修设计、配饰设计的修改 12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转包 13第二十条 责任免除 13第二十一条 与第三方的配合 13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 13第二十三条 文件的送达 14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5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6第二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其它 17附件一:设计成果确认书(样本)17附件二:设计阶段需提交的文件 19附件三:工程配合明细内容 25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名称)室内精装修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家具与配饰设计、家具与配饰清单、施工现场施工配合事宜的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依据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⑴《中华人民 XX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XX 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⑵ 国家与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⑶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定义2.1 发包人(甲方):“甲方”是“发包人”的简称。发包人是指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以与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乙方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2.2 设计人(乙方):“乙方”是“设计人的简称”。设计人是指其投标方案与投标价格已为甲方接受并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以与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甲方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2.3 本项目:“本项目”是指 X X X 项目。2.4 天和工作日:“天”是指日历天;“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日历天。2.5 书面形式:本合同任何地方提与的由任何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等,一律应是书面形式,且不得无故扣押或拖延。所谓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字、印刷、数据电文等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