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规章制度本诊所须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法律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 一 法律规范化规章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 1.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臵,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根据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仔细、法律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仔细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 2 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仔细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理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仔细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干净,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法律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加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根据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