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结算书 工 程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机械工业第三设计讨论院 结 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合同结算书是合同双方对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和应付设计费的结算,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结算在合同委托的设计工作完成后五日内进行,也可在某一阶段或某一部分设计工作完成后五日内进行。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故需要中止、终止合同时应在五日内对合同进行结算。设计合同结算书 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发包人设计人委托内容设计阶段设计工作量主要变化情况设交计 付文 记件 录设计费用结算合同总额(万元)实际完成的合同额(万元)已付款1 万元, 年 月 日2 万余, 年 月 日3 万元, 年 月 日4 万元, 年 月 日5万元, 年 月 日余款(万元)付款约定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机械工业第三设计讨论院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重庆石桥铺渝洲路 17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00039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