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1。1 保证顺利导入新设备及新工艺的顺利建立。2。范围2。1 本指导书适用于新设备从选型、采购、运输、安装、培训、验收,一直到过程批准的管理。3.定义3。1 本指导书涉及的设备指用于直接制造产品的成套生产线设备.3.2 设备的选型:包括设备零部件及设备供应商的选择。4.职责4.1 制造工程师(工艺开发)和设备工程师负责选型、安装、验收的管理,制造工程师(生产、IT)辅助。4。2 采购工程师负责采购执行、运输的管理.5。内容5。1 设备的选型5。1.1 设备的前期策划。5。1.1.1 制造工程师(工艺开发)和设备工程师根据产品的设计特点、装配方式、设计功能、生产线设备的工作原理及要求,初步描述出生产线和设备的功能,确定生产线设备的关键零部件,设计出生产工艺流程,形成《MPS》。交项目小组其他成员确认签字后,报设备部经理批准。必要时,报客户认可同意.5.1。1.2 制造工程师(工艺开发)依据生产线和设备的功能描述、工艺流程,寻找两家以上的设备制造商,分别发出《询价意向书》。如是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可试合作程度省略.5.1.1。3 收到设备制造商的对于《询价意向书》认可的书面答复后,由制造工程师(工艺 开发)将已获批准的《MPS》以 E—MAIL、传真的方式传送给设备制造商。对于新开发的设备制造商,在要求报价前,需进行先期的评估.5。1.1。4 制造工程师(工艺开发)应要求设备制造商在收到《MPS》后在二周内提供生产线设计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报价单。假如双方对于设计要求有异议及不清楚的,可由双方协商讨论,报价周期可做更改,但原则上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假如 ACR 对于生产线要求有重大更改时,报价周期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5。1。1.5 设计技术规格说明书内应包括生产线零部件的选型、每个工位工艺流程的描述、每个工位所用的关键设备零部件、总的节拍时间和每个工位的节拍时间、生产线和各个工位的平面图、规格说明书版本号及日期。5。1.1.6 报价单内应包括生产线总价,每个工作站的单价,机械、电气控制、追溯系统的三部分分别的价格,包装的价格,安装周期和价格、培训和服务的价格,质量保证期,生产线制造周期,付款方式,报价单的版本号及日期。假如 ACR 另有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5。1。2 设备选型的确定5。1.2.1 制造部工程师(工艺开发)和设备工程师评估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技术规格说明书和报价单,将评估结果交项目小组成员审核,从中选择出一家供应商,并确定其设计方案.最后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