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的思考李建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24―2024 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为此,我们要在科学进展观的指导下,不断讨论和把握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拓展新思路,探究新方法,在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关注民生,更加突出效能,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统一。一、查办案件综合效应是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效应,是在一定环境下,一些因素和一些结果构成的一种因果现象.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效应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可分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是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政治效果就是坚持党和国家的利益至上,通过查办案件,发挥治本作用,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权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顺利进行。社会效果就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通过查办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后果,得到群众的积极评价、充分肯定和普遍认同。法纪效果就是坚持法律纪律至上,通过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使党纪国法得以遵守和执行,法纪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公正性得以维护和体现。经济效果既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本身的要求,要讲究办案效益,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也是对查办案件服务经济进展的要求。政治、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四个效果之间既有一定的差异性,在一定情况下不可避开地矛盾和冲突,又有其紧密的一致性,其共同目的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进展。只有最大程度将四个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恰当地处理好其关系和矛盾,才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其中,政治效果是前提,必须把查办案件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政治效果统领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法纪效果是基础,也是衡量办案成果最直接、最基本的标准。以良好的法纪效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是查办案件工作的基本要求,通过法纪手段收到良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效果是查办案件的根本目的。社会效果是目标,良好的社会效果是查办案件工作的价值取向,是政治、法纪、经济效果的落脚点。经济效果是保障,是新形势下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办案工作的科学高效也有助于其他效果的实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