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征地费补偿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汇报文章标题:高速公路征地费补偿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汇报高速公路征地费补偿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汇报市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乡**村委洲上村民小组**反映关于武吉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不一问题的函(交函[20XX]016号)转我区后,我办立即将函转**乡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二、出现函中村民反映的情况原因是。**村委洲上村民小组村民在山上开荒种菜,山地就变成了旱地,按照旱地6000元/亩进行补偿。而按照补偿标准,每亩山地青苗补偿款是1000元,村委会考虑到村民损失太大,从征地款中拿出一部分来补贴青苗补偿款,将青苗补偿款从1000元/亩提高到2500元/亩,后又提高到3500元/亩补给每户农户。但山地款是严格按照土地权属来分配的,洲上村民小组由于没有山地的山林权属证书,只补给了青苗补偿款3500元/亩;而村委会拥有山地的山林权属证书,就获得了山地的征地款。其他村庄因为本身是旱地,按旱地6000元/亩标准补偿;或者是相同情况,但因为有山林权属证书,征地款和青苗款全部归村小组,每亩就补偿了6000元。***区党政办20XX年3月26日《高速公路征地费补偿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汇报》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高速公路征地费补偿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汇报。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