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常规工作管理一、考勤制度1、行政部为本制度的监察部门,负责对考勤和考勤统计做有关处理。2、工作时间规定:春夏季节: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秋冬季节: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各部门周六、日照常上班,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日期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并报行政部.(按排休表休息)3、考勤卡为考勤的首要依据,所有员工须按上、下班实际时间打卡,每天正常考勤为两次。因公不能打卡者,须报上级主管批准,再由主管到行政部登记、签卡(其它部门无权签卡),行政部不接受个人解释情况。4、如因考勤机故障不能打卡,应准时到行政部签卡。如加班或行政部门休息时遇考勤机故障,则由上级主管签卡。5、每天值日人员需要在 8:25 前完成公共区域卫生整理工作,违者作一般过失处理。6、凡忘打卡者,及时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否则处罚 20 元/次.如有替人打卡(人不在公司)等作假现象,第一次扣工资 50 元,再发生则做开除处理。7、迟到或早退一次,从本月工资中扣 20 元,月累计迟到或早退 5 次以上的,记旷工一天。月累计旷工 3 天者,公司做辞退处理。员工事先不打招呼或未办任何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记旷工处理。8、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到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并领取员工外出登记表单回来交行政备档,违者罚款 20 元;未经上级主管批准擅自外出,处罚款 20 元.9、因公外出而不能打卡者,必须提前向行政、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报备,并填写外出 未打卡说明单(最晚次日下班前办理并报行政部备案),如查岗发现去向不明者,罚款 20 元。10、各部门职员轮休表要交行政部备案,如要调整休息时间,应提前填写调休单通知行政部门。11、公司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每月 1 日至当月最后一天),原则上每月考勤以 26 天计。二、请假制度1、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应提前到行政部填写请假单,由上级主管签字同意后交回行政部备案并安排好卫生值日调换人员(未安排的处罚款 20 元)。(临时请假需在当天上午 8:30 以前),如请假超过 2 天、调休(含休息日﹢换休)超过 3 天,须报总经理签批。2、病假须附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单.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到岗位者按旷工论处。3、预定的假期期满时,如不能按正常时间到岗位工作,按旷工论处。若因公或特别原因不能正常到岗,应在假期期满前一天向上级主管(或总经理)续假,得到许可后,由上级主管通知行政部备案。4、预定的请假、休假若有更改,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