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行政办公用品(以下简称“办公用品”)成本管理,节约管理费用开支,并给各部门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系指项目上需要并使用的用品。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指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保管、维护和报废等。第四条 办公用品根据使用价值分为四类(一)、低值易耗类,如 : 订书钉、曲别针、胶水、信签、复印纸、信封、电池、普通用笔、橡皮、剪刀等消耗用品,以及其它单价 20 元以下的办公用品.(二)、低值耐用类,如:办公桌、柜、椅、暖瓶、普通计算器、绘图仪器等耐用物品,以及其它单价 20 元以上、100 元以下的办公用品。(三)、高值消耗品类,如 :移动硬盘、优盘等电脑配件、摄像机、照相机、饮水机等物品,以及其它单价 1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的办公用品。(四)、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复印机、手提电脑等,以及其它 2000 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第五条 各类办公用品的采购(一)、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根据节约够用的原则,由各部门负责人做“月使用计划”,统一报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二)、低值耐用品,根据节约够用的原则,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季度使用计划",报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采购.业务部门向综合办公室书面提供所需办公用品的具体用途、需要理由,并提供用品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具体标准,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认为确需购买后报项目主管领导审批,并负责所采购办公用品的价格合理和质量合格。采购金额的管理,由项目主管领导视实际需要把握。(三)、项目高值消耗品类、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采购,根据节约够用的原则,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年度使用计划”,报批及采购程序与低值耐用品相同。第六条 各类办公用品的使用和保管(一)、低值易耗类办公用品采购后,由综合办公室发放、登记、保管,并造册记录.(二)、低值耐用品、高值消耗品类、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采购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发放、登记和报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三)、综合办公室负责清理核查,建立耐用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台帐及个人使用保管卡片,要做到帐卡相符、购物相符并明确使用保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台帐中应记载有该办公用品厂家使用说明书的“产品寿命期”。部门(或个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应建立台帐,并做到权责明确、专人专管,否则因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