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温室大棚承建合同书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搞好 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与建设地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二、建设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确定施工方案,依照合同附件标准建设大棚 个每个约 平方米。(包工、包料,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工程造价:材料款¥: (人民币大写: )。安装费¥: (人民币大写: )。本工程造价不含税,不含运费.四、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并将资金打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 开户行: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工程所需全额材料款的 50%。计¥: 元;(二)工程施工前甲方付清剩余的 50%材料款和 50%的总安装费。计¥: 元;(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剩余的 50%安装费。计¥: 元;五、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本合同为包工包料,不含土建工程。具体内容有:内容及项目施工选项大棚骨架□安装 □不安装大棚卷帘机□安装 □不安装大棚保温被□安装 □不安装大棚膜□安装 □不安装六、工程开工日期:1、本工程与 年 月 日开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应予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的;(3)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设施的;(4)不可抗力及风雨雪等不能施工的恶劣天气;(5)合同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6)因当地部门或人员阻挠施工或故意刁难,甲方未能及时协调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以上情况发生后,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应在 3 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及赔偿要求已被确认。(7)因行政机关要求停工的或因甲方未办理合法手续由执法部门责令停顿. (8)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其他延停工情况或甲方有违约情况的。 七、设计变更。1、甲方需要做温室工程变更时,应提前 7 日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充分的准备时间,由此造成乙方增加的材料费、工时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工期相应顺延.2、乙方需要做温室工程变更时,需经甲方代表同意,工程工期相应顺延。3、因以上任何一方变更给对方造成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该工程工期相应变更。八、工程竣工日期:自开工之日起 日内完工,遇阴雨天气及施工条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