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员工日常行为法律规范之奖罚制度奖励:门店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现金奖励、晋薪、晋职四种。 一、通报表扬适用于以下情况: 1、员工因服务态度好受到顾客书面表扬时; 2、员工在药房工作检查中,某方面表现突出时; 3、门店营业创历史新高,表现突出者; 4、其它药房认为情况符合时。 二、现金奖励 1、对有以下表现者,门店经理可给予员工 5—20 元的现金奖励: ①、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门店采纳者; ②、主动为门店加班、加点者; ③、受到顾客表扬者; ④、维护门店利益,事迹突出者; ⑤、导购、销售业绩突出者; ⑥、敢于申张正义,检举门店员工违纪、违规者. 2、对有以下行为者,门店给予 100—1000 元的奖励 ①、积极向门店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门店采纳者; ②、因事迹突出,受到顾客来函、来电表扬,经查属实者; ③、维护药房形象,保护药房利益,防止事故发生,为门店挽回经济损失,事迹突出者; ④、检举各种违规、违纪,检举各种损害门店利益者; ⑤、执行药房服务法律规范,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 ⑥、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为门店赢得荣誉者; ⑦、在行业内各种竞赛活动为门店赢得荣誉者。 处罚:门店对员工处罚分警告、罚款、安排下岗培训、辞退四种,罚款可以跟其它处罚并行。一、对有以下行为者,门店经理(值班经理)可以予警告或 10-30 元的罚款: 1、每月第一次迟到、早退 30 分钟以内(每月迟到、早退二次以上按旷工处理)者; 2、未按 XXXXX 药房要求穿戴工装,或工装不平整、清洁者; 3、忘戴工牌者,或工牌戴得不法律规范者; 4、鞋袜不符合药房要求者; 5、未按药房要求化淡妆或淡妆破坏后不及时补妆者; 6、营业时不站立服务、或站立不符合药房要求者; 7、面对顾客不打招呼,不保持微笑者; 8、上班时看书、报、小说、杂志者; 9、上班时串岗、吃零食、聊天、唱歌、吹口哨、大声喧哗者; 10、上班时间在卖场内就餐者; 11、上班时睡觉或萎靡不振者; 12、上班时间未经允许私自外出或外出超过时间者; 13、上班期间分管责任区卫生不合格者; 14、上班时未及时理货,造成商品错位、不整齐、空架、缺货者; 15、上班时未及时整理价签,造成商品与价签不符,或未将调价价签及时调换者; 16、收银时未做到唱收唱付,或唱收唱付不全者; 17、收银时未给顾客电脑小票者; 18、收银时未将找回零钞、商品、电脑小票传递到顾客手中者; 19、在卖场内或收银台放置私人物品者; 20、未经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