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泰和产业进展事业部职级和职位设置管理办法 V1。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产业进展事业部组织管控体系,法律规范职级和职位设置,确保与控股集团职级体系的一致性。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发及各地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开发编、营销编),实习生、工勤人员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指导原则一、在尊重管理效果、确保职级合理对应、能够迅速回应客户的前提下提倡扁平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二、管理幅度:原则上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应保持在 3 人(含)以上,12 人(含)以下。三、职位设置不追求市场竞争优势,但要确保跟随市场主流形势。第二章 职级、职位设置第四条 职级设置 总部及地区公司相应职位对比职级如下:职级对应的典型职责举例对应职位总部地区公司管理序列专业序列管理序列专业序列9产发公司负责人总经理8职能负责人常务副总/副总经理7职能负责人总经理助理6职能负责人、职能模块负责人、区域/城市负责人中心总监资深总监区域/城市总经理、常务副总5职能模块负责人、职能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心副总监专业总监区域/城市副总、项目总4职能模块负责人、职能负责人、任务小组负责人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区域/城市总监高级经理3职能模块负责人、任务小组负责人专业经理部门经理专业经理2任务小组负责人、业务执行人主管主管1业务执行人专员专员第五条 职位设置一、产发总部职位设置产发总部各级员工由以下五类职责层次组成:(一)总负责人:即产发公司总经理,原则上为管理序列 9 级员工。(二)总部职能负责人:即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原则上为管理序列 6-8 级员工.职能负责人的职位设置如下: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 8 级时,职位名称为公司副总经理。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 7 级时,职位名称为总经理助理。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 6 级时,职位名称为中心总监.同一职能仅可设 1 个负责人;且相同职能不可同时设管理序列 7级和 8 级员工。(三)总部职能模块负责人中心下设部门,每个部门为一个职能模块,职能模块负责人原则上为管理序列 4-5 级员工。职能模块负责人的职务名称如下:当职能模块负责人为管理序列 5 级时,职位名称为中心副总监.当职能模块负责人为管理序列 4 级时,职位名称为部门经理.同一职能模块仅可设 1 个负责人,若中心副总监作为职能模块负责人在岗,则同职能模块不再设部门经理.(四)总部任务小组负责人部门内可以设置任务小组,小组负责人原则上为专业序列 2—6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