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痢疾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细 菌 性 痢 疾 ( Bacillary Dysentery ) 简 称 菌 痢 , 是 由 志 贺 菌 属(Shigella)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为加强对细菌性痢疾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进展,特制定本方案.1 疫情监测报告和判定1。1 疫情的监测根据《浙江省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见附件)实施。没有《浙江省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改为根据《痢疾防治手册》实施。1.2 疫情的报告发现细菌性痢疾病例,在 24 小时内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发现细菌性痢疾暴发疫情,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 疫情的判定1.3.1 蓝色疫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企业、建筑施工场地等集体单位 3 天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病例,或县(乡镇)范围 7 天内发现 200 例以内病例1。3。2 黄色疫情:县(乡镇)范围 7 天内发现 200 例以上病例。1。3.3 红色疫情:县(乡镇)范围 7 天内超过 300 例以上病例。(蓝色疫情,黄色疫情,红色疫情定为多少病例请省中心确定)2 疫情的应急响应2.1 蓝色疫情的应急响应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细菌性痢疾疫情的处置,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处理工作.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必要时请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2。2 黄色疫情的应急响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细菌性痢疾应急疫情的处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集本中心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应急疫情处置工作。迅速准确地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传染源、发病情况,确定疫情的严重程度,分析疫情的进展趋势,提出应急技术措施建议,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同时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要时请求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技术支持。2.3 红色疫情的应急响应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参加细菌性痢疾重大疫情的处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集本中心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重大疫情处置。并对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情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查,迅速准确地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