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地震局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奖金发放办法局各科室:为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奖金发放更趋合理,对在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年底各类档案考核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工作责任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突出奖励,切实达到鼓舞先进,督促全体干部职工为单位进展做出应有贡献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一、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主管财务副局长副组长:林治强成 员:秦新春、张宏义(负责方案、办法的制定)秦新春(负责审查地区地震局机关干部职工奖金发放工作)张宏义(负责考勤统计、奖金发放工作)二、奖项内容包括年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考核获得优秀等奖项合并计算金额予以发放。三、奖金发放要求1、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奖,按地区财务规定给予计算。2、奖金发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3、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奖发放多少和考勤、事假、病假、完成工作及参加劳动情况相关.4、在一年中没有请假、休假、病假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奖励。四、在年底获得国家、自治区、地区考核获得优秀并名次在前列的给予奖励。(奖金从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奖里出). 根据阿地震办明传(2024)1 号《关于印发 2024 年发文及各类考核档案整理工作安排》, 2024 年各类考核档案都分配给每个干部,干部在年底考核中获得国家、自治区、地区优秀并名次在前列给予奖励负责人(奖金多少最终由财务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五、有以下行为的扣发单项或全部奖金:1、在工作作风、工作质量、民族团结方面被投诉举报或通报批判的干部职工,扣发全部精神文明奖金;2、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和承担的工作任务挂钩.3、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扣发全部综合治理奖金。4、没上班及全年旷工 5 天以上扣发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全部奖金。5、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恐怖组织、不良社会团体,发表分裂、反动言论的干部职工扣发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全部奖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6、当年干部年度考核情况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发放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7、在每个干部主管的工作,在年底档案考核中(不合格)的不发放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及追加分管领导责任。七、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