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因为 2024 年 10 月施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 2024 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与以往的季度或年度申报有所不同,小型微利企业应注意,必须填报的附表 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有很多特别的填报方式. 法规变化过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99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61 号)规定,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20 万元~30 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减半征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减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税收优惠法规从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这意味着对所得不超过 30 万元减半征税的新政仅适用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而在 1 月~9 月仍只能按"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2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原法规执行。 一个指标分段计算 由于上述法规的变化,随之出现一个很纠结的认知和计算过程。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年度性税种,对于能否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仍须以年度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季度预缴时可以是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统称”应税所得")为判别指标,根据前述规定,对于在 2024 年度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小小微企业”,应分为两个时间段、两个金额标准确定: 1。全年应税所得不超过 20 万元的或新法规施行日以后开业,全年累计应税 所得不超过 30 万元的,可全额享受减低税率和减半征税的”小小微优惠"。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2。全年应税所得大于 20 万元但不超过 30 万元的,全额可享受减低税率(20%)的优惠,但只有 10 月~12 月的应税所得可以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其他月份的所得则不能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 预缴申报表的填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79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进行 2024 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查账征收企业应按《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2024 年版)》第 9 行或第 20 行的全年累计所得,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