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学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法律规范我校的重大决策行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律规范化,防范决策风险,促进我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教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化开展,根据局党委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就我校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情况进行仔细的自查和反思,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和汇报:一、 列入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内容:1、老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2、老师节评优评先;3、老师职称晋升;4、老师教育教学奖励;5、学生“两免一补"发放;6、老师年度考核;7、学校每年招生工作;8、老师外出培训和学习;9、老师的分工10、其他需要协商的重大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内容:1、各处室主任、副主任;2、班主任;3、教研组长;4、年级组长;(三)、大额度资金使用问题学校规定凡是 1000 元以上的开资,必须由校务会讨论通过,才能实施。二、 学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原则:校务会再次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廉洁务实、坚持责任追究等四项原则,以确保学校重大事项和决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民主.三、 学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程序:我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般采纳这样的程序:首先由学校支委会提议,然后经校务会充分讨论,最后全体老师会上通报(如牵涉老师个人利益的,经全体老师讨论,采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项目安排,要严格根据教体局的规定程序进行,如涉及项目的签字、盖章也要经过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四、 学校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执行和落实:三校领导班子成员由四人组成。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决策一经作出,应坚决执行。五、 实施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了更好的促进教学,激发老师工作的干劲和热情,学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老师评价的方案,出台了具体的老师奖励措施,但是落实起来有些困难,如奖励资金的落实问题,还需要上级领导的理解、支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