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冲击与应对研究 引言(一)问题缘起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随着我国经济的崛起而迅猛发展,成为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同时也被广泛应用于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也不断前进,公民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我国公民借助互联网的发展,积极参与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项活动,网络舆论监督逐渐成为公民监督公权力运行的一种新型方式,其中公民对于司法活动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民众借助网络了解司法案件的进展和结局,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参与司法案件的讨论。而网民的讨论会发展成为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比如于欢辱母案、孙小果案和李心草溺亡案等。网络舆论可以在司法审判监督中发挥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网络舆论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网络舆论又影响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对司法审判产生消极作用。我们需要正确对待网络舆论的两面性,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减少其对司法审判的负面影响,促进二者的良性互动。(二)文献综述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产生重要影响,引起我国学者的密切关注。我国学者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分析网络舆论对司法审判的作用。学者首先站在网络舆论自身角度,从概念和特征出发进行相应分析。学界对于网络舆论的定义纷繁复杂,每位学者都有不同的看法。陈力丹教授与孟小平教授从新闻学角度将舆论定义为公民对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相对一致的理智或不理智的态度、意见等的复合体,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持续性①。周华长认为舆论是个体意见自发性汇聚, 形成的舆论共识,有着变化性②。顾培东总结说,网络舆论是自由的、可煽动的和有偏差的,同时还具有不可控性等特点;陈婴虹指出网络舆论的非理性和虚假性,网络舆论的这些特性在促进司法民主①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 1999 年版,第 10 页。②周华长:《浅议网络时代下舆论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以于欢案为例》,《法制与社会》2018 年第7 期。的同时也给司法审判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①。一些学者在分析网络舆论特征及其功能的基础上,认为约束网络舆论,有利于促进法律发展,建设法治国家,进而提出应当对网络舆论进行相应的规制。比如部分法学理论家“要求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给网络监督一个法治的支撑点”②;杨建、席树森建议尽快出台完善网络媒体舆论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 明确网络舆论的监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