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材 采 购 合 同 工程名称: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单位:(乙方) 签订日期: 合同正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石材加工及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合同签署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为合同附件。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所需材料:(以建设单位、甲方及乙方三方签字认可的封样材料为准)序号品牌、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表面处理123材料总价款(RMB) 元整 大写: 元整 。以上单价包含:1、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石材材料加工单的全部内容,石材单价为成品材料费用(含表面处理、磨边切角、开槽(挂件槽口)、涂刷防护剂(六面)、(粘接、石材保护费用)、异形加工。2、 含石材的运费、包装费、装卸费(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施工场地地点并根据甲方要求码放)、异形加工另计、税费及石材的各项检测等费用。注:1、合同总价款为暂定价款,最终结算总价款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2、石材供应期间,经甲方现场管理、降低安装损耗、进行设计优化后所实际发生的材料供应总价款与合同总价款的差额材料费归甲方所有。3、石材实际供货发生数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石材材料加工单数量)超出合同量,所增加的材料单价不作调整(洽商除外).4、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材料款时,乙方相应按甲方要求提交本公司正式发票.5、标的物数量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现场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4、 石材材料要求:1) 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箱应牢固,应按国家标准或部(行业)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2) 乙方所供应的所有材料及加工工艺、加工尺寸及厚度偏差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材法律规范标准,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乙方须根据法律规范、标准中要求最高标准执行。3) 标准石材板材为优等品板材,厚度为 30mm,花色均匀无明显色差和石斑。石材 6 个表面须涂刷不少于两遍的石材专用优质水性防护液。4) 加工工艺要求:A、 石材加工必须达到优等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天然石材荒料》(JC/204-2001)中的优等品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石材建筑板材》(GB/T18601-2001)中的优等品要求。B、 石材加工必须采纳精密度较高的加工机械进行加工。C、 石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