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BC03石材幕墙分包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发包方: 承包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24 年 月 日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石材幕墙分包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装修总面积: 第二条 分包形式:人工、主材(石材))及辅料(含机具设备费,镀锌钢架、焊条、地拖线、防护工具等辅料)。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石材幕墙工作内容。第四条 合同期限:工期为 120 天,工程开工日暂定(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至竣工日( 2024 年 12 月 27 日)止。若因承包方原因竣工日期推迟日历天数在 10 个日历天内的,每推迟一天按 1000 元收取违约金;推迟日历天数在 20 日历天内,每推迟一天按 2000 元收取违约金;推迟天数超过 20 个日历天以上的,每推迟一天按 2500 元收取违约金.若因为承包方工期延误 影响 7#楼竣工验收,承包方除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外并承担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不受该条款约束,并顺延工期。第五条 合同价款:5。1 本合同采纳固定综合包干单价方式,承包单价: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计算)。5.1.1 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包括工作内容:施工图范围内钢骨架制作安装、焊接、防火层安装、防锈处理、花岗石(卡拉麦里金,以送甲方封样确认为准)30mm) 安装(、胶缝密封等所有工作内容及从材料到现场下车搬运至库房、现场加工、二次运输安装所有人工、机具、劳保、保险的费用;加工场地材料堆码、清洁、废料收集装袋等工作。5。1。2 机具设备自行提供、保管,甲方提供库房一间,二级配电箱外的线缆配电设备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用电安表计费,电费根据总包施工用电单价计算.5。1。3.施工吊篮由甲方提供、安装,费用由甲方负责,工期为 120 天,延期时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天每台 35 元计算.5。1.4 石材的防护处理材料损耗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负责。5.1.5 乙方自行负责材料现场抽样复检,过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