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律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自评报告市卫生局: 我玉海街道卫生院自 6 月份以来积极响应市局号召,仔细开展“浙江省法律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进行全院职工动员,对比评审标准,逐项落实任务,责任到人。但由于我院在社区卫生一体化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等方面基础比较薄弱,创建工作面临诸多困难。通过自评,找到差距,尚需在今后的工作努力改进,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差距 1、人员配备与资质:与法律规范化乡镇卫生院有较大的差距,现我院全科医生 12 名、护士 7 名、公共卫生医师 3 名,与“每万人配备不少于 3 名全科医生、3 名护士和 2 名公共卫生医师”的要求相差较大,按 8 万服务人口计算,应配备全科医生 24 名,护士 24 名,公共卫生医师 16 名。 2、社区卫生服务站紧密型一体化管理难度大。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政府补偿政策未到位等因素,使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流于形式,卫生院难以承担数额巨大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租金,故我院现行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卫生院派出医技人员、给予一定的药品与资金,以卫生服务站自负盈亏方式运行(包括用房租金、人员酬劳等),卫生服务站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在业务上接受卫生院的指导,故也难以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法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孕产妇保健门诊均有待创建。我院原址为水心街 28 号,业务用房 1千余平米,场地拥挤、交通不便,由于条件所限,以上的法律规范化门诊均未能创建成功,今年 5 月下旬正式整体搬迁至原瑞安市中医院老院内,用房面积虽已扩大至 6000 平米,但目前尚于逐步建设、完善阶段,法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尚处于申报创建之中,儿童保健门诊、孕产妇保健门诊创建尚未申报. 4、康复服务有待提升。目前由于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欠缺,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少,现只能开展推拿、牵引等一些简要的康复项目,且业务量也不高。 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1)65 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为省厅去年底下达的新任务,由于上级指导少、工作经验欠缺及责任医生服务水平不足等原因,该项工作开展不尽人意,现处于起步阶段。(2)由于地处老城区,旧城改造、房屋买卖、外来务工人员流动频繁等原因,本街道空挂户籍人口逐年增多,一些已建的居民健康档案随着人口流动而变为死档案,健康档案动态管理有难度大。(3)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发现率比现有的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