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安全责任书责任方(电动汽车车主):住址:联系电话:车主本人购买了一辆 (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现需在通过 口购买 口租赁 口借用 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 小区停车场 号停车位安装充电桩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车主向 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充电设施的所有人是车主,车主为充电设施及相关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若因充电设施的安装、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车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其他责任人,车主同意在先行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2、车主在设施安装前,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根据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报备,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3、充电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车主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4、车主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应恢复原状。5、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车主应日产日清,及时清运。逾期未清理时,物业公司有权清理,所产生费用由车主承担.5、车主日常应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物业公司,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维修。6、车位租赁合同到期、按约定提前终止时,或者车主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应在十日内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如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车主须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并监督安全施工。逾期未拆除的,物业公司有权拆除。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车主承担.7、在充电设施安装或者拆除、迁移位置时,物业公司有权核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如发现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施工方整改.8、如相关部门认为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时,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充电设施供电,并要求车主进行整改或拆除。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