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老师岗位职责一、生活老师在学生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要遵守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二、负责教育、引导、法律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同时对学生做人、处世、礼仪常规、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辅导和培育.三、随时对寝室的环境和设施进行检查统计,根据划分的寝室责任区对需要维修的桌椅、门窗、电器、钥匙等,及时上报维修,如学生损坏,必须落实督促限期赔偿,如不服从赔偿及时上报学生处。四、每天按时起床开灯、关灯,并各自打开所管瞎的公寓大门,保证通道畅通。五、整理值班室内外卫生,布置值班室外工作台,并保持洁净,整齐。六、督促学生按时起床、出操、用餐、上课、午休、熄灯、就寝、做清洁、整理内务.必须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对待学生必须有责任心、爱心、热心、耐心、细心,任何人不得消极对待学生,更不得体罚、卑视学生。七、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学校;情况特别,确需请假换班,应先找好换班的老师同意后写好换班条双方签字为证,再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待学生处同意后方可离开。还班也同样写好书面材料。在岗时须穿戴整齐,按规定统一着装,禁止穿拖鞋、服装洁净、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八、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班时间不能关闭值班室大门,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作好寝室的“三查"工作(早查、午查、夜查)和宿舍安全抽查与上报工作,白班不少于 4 次的不定时巡逻。夜间要保障学生安全就寝,避开、干涉和消除影响睡眠因素,晚班不少于 2 次的巡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体现。九、对于晚归的学生或违纪寝室(不按时熄灯、大声喧哗)查明原因进行说服教育,并做好登记,次日上报学生处进行谈话批判处理,如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应立即通知辅导员或学生处负责人。十、每周一 、周四带领层长、楼长对学生公寓寝室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评比,以及过道、楼梯转角(死角)检查,一并进行通报.十一、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洁;当学生的内务、卫生等不达标时,必须协助处理。关怀生病学生,定期与校医室联系,做好房间消毒和学生防疫工作.十二、教育学生节约水电,树立爱校如家的良好风尚,养成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提醒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对学生的贵重物品必须登记保管。十三、加强公寓寝室钥匙的清理和保管,落实借还钥匙制度。必须要经辅导员签字同意方可借出,用完后立即归还到值班室,并做好登记。十四、严格遵守查寝制度,每晚寝室逐一清查,并在生活老师查寝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