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理职责1、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题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细则,设置安全监理机构及配置安全监理人员。2、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行监理;。3、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题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题验收。4、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动工汇报)或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私自动工,要及时作出停工处理,及时进行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5、所监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应监督贯彻整改措施。6、及时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题施工方案进行审查。7、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JGJ59-99)状况实行监理;对存在安全隐患履行监理责任;监理检查记录真实、齐全。8、因施工安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告知后,如施工单位强行施工,应当及时向总企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汇报。9、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应进行巡检并有详细记录。10、每月按规定撰写项目安全生产监理汇报上报给市安监站;当发生突发状况要撰写监理快报及时报送主管部门。11、跟踪检查监理机构发出安全整改告知的整改成果。12、施工现场应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13、认真履行职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齐全、监理月度汇报能如实反应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