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黑皮凹子煤矿涉爆人员岗位责任制 编 制:杨 云 审 核:谢 淞 总 工:谢 淞 矿 长:翁万明 编制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矿井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矿井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仔细贯彻落实《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以及上级有关规定.2、矿井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及涉爆人员、涉爆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3、负责督促本单位对民爆物品使用年度计划,及时呈报审批。4、常常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实行具体措施,对不适合继续从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5、加强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6.组织每月对火工产品的流向进行督查,并确认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全矿长岗位职责1、仔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仔细根据规定切实抓好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清退工作,确保本单位在储存、使用中不发生问题。 2、制定、健全、落实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涉爆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3、对“四员”常常进行检查监督,严格督促他们执行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法律规范,仔细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杜绝非持证人员进行涉爆作业。 4、常常检查爆破器材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是否安全可靠,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爆破器材丢失、被盗,杜绝因管理不善而致使的各类爆炸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5、严禁以任何借口转借、转让、转卖、赠送爆破器材6。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制度。安全科长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矿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督促落实对爆破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负责制定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4.在大爆破工程中应负责以下几项工作: (1)负责审查爆破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2)落实对施工前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