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员》考核大纲1、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市场管理员。1.2、职业定义: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商品市场进行经营管理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四级市场管理员、三级市场管理员。1.4、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1.5、培训期限规定:采用脱产和半脱产培训方式进行。根据对应的教学计划和培养目的确定,晋升四级市场管理员,至少应接受 90 个课时(1 小时/课时)的培训;晋升三级管理员应在此基础上再接受不少于 60 个课时的培训。1.6、申报条件:四级管理员申报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四级市场管理员。(一)在本职业持续工作二年;(二)通过四级市场管理员培训结业。三级管理员申报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三级市场管理员。(一)获得四级市场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经三级市场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二)获得四级市场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三)获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的的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管理类、财经类、计算机类、物流类、食品安全类)毕业证书;(四)获得四级市场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有关专业(管理类、财经类、计算机类、物流类、食品安全类)毕业生,经三级市场管理员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1.7、鉴定方式、鉴定期间:本职业鉴定分为业务知识考核和管理技能考核两项内容。业务知识考核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管理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与口试相结合,两项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项皆达 60 分为合格。各等级的业务知识考核时间均为 120 分钟;管理技能考核时间(含口试和实际操作)为 50 分钟。 1.8、考核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核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20,每个原则教室不少于 2 名考核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核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5,每个考核原则场所内不少于 3 名考核员。2、基本规定: 2.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规定、法律与法规有关知识(鉴定比重:各级别均为 5%) 职业道德基本规定:(一)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二)文明管理、服务至上(三)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四)办事公道、认真负责 职业守则规定:(一)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二)尽心尽职,谦让理解;(三)提高服务质量,讲求办事效率;(四)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