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检验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一)科室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1)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活动。(2)所有在科室执业的医师、技师均已注册。(3)执业医师、技师无超范围执业。(4)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5)实验室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及经济利益影响.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的岗位职责。重点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急诊检验,标本接收与处理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制度,检验质量管理,仪器使用、校准及维护保养制度,试剂管理,危险品及废弃物管理,差错事故等级管理,教育培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检验报告审核与发放,检验结果登记等.(2)本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件》、《医疗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临床试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3、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法律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在临床的检验活动中能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法律规范和常规.4、制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和非医疗事件)及医疗救援任务.(1)制定有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有与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1)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2)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目标(3)每年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科技术、科研、继续教育进行考评。6、科主任/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1)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具备承担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或科研的能力(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学术组织任委员以上职务.(二)患者服务与患者安全1、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连贯性。(1)应尽力使患者从标本采集、检验、取报告具有连贯性。(2)各项医疗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和行业法律规范的要求。2、患者投诉与纠纷处理.科室应建立投诉渠道,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投诉纠纷,并有记录及整改意见。3、就诊环境管理。(1)科室应尽力向患者提供清洁、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2)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民族习惯、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