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2025年青岛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施

2025年青岛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施_第1页
2025年青岛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施_第2页
2025年青岛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施_第3页
青岛市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行为,加强贷款管理,防备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实行细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贷款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实行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青岛市农村信用社辖区内联社、合行(如下简称县级联社)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平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第三条 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全流程管理,坚持“统一授信、集中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实行信贷专管员、贷款主负责人、经办负责人以及责任追究、尽职免责等制度。第四条 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严禁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县级联社应按照协议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状况。第五条 县级联社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详细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县级联社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第六条 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应纳入县级联社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第二章 受理和调查第七条 流动资金贷款的受理单位为县级联社企业业务部、信用社或支行。上述部门的负责人为调查主负责人,调查人员为调查经办负责人。属信用社、支行权限内贷款的,主办人员为调查主负责人。第八条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有但不限于如下条件:(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国家规定办理了年检;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符合国家产业、环境保护和信贷政策规定,有合法的还款来源;(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经济效益和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四)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五)信用等级在 BBB 级(含)以上,资产负债率在 70%(含)如下,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山水人家+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