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第十一届福建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 南福建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办公室编3 月目 录一、人员范围 二、项目设置三、作品分类、有关规定及评比指标附表 1:设区市推荐作品名单附表 2:推荐作品登记表及作品创作阐明附表 3:设区市组织单位、联络人信息表一、人员范围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二、项目设置第十一届“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根据不一样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段设置评比类项目。三、“评比类项目”作品分类、有关规定、评比指标及评比措施(一)“评比类项目”作品分类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二)有关规定1.主题:探索与创新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2.“作品”形态界定(1)电脑绘画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毕的绘画作品。绘画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体现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体现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每件作品不超过 5 幅。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体现方式。作品体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运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作品的寄存格式为 JPG;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 JPG 文献外,如所使用的工具(软件)有对应的源文献,需一并提交,如使用 Photoshop 制作的作品,需同步提交 PSD 文献。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作品(JPG 格式文献)的大小不得超过 20MB。(2)电脑艺术设计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毕的系列作品(每一系列作品不得超过 6 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等(注:本届“活动”不包括广告招贴设计和室内装饰艺术设计)。作品要体现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可以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体现能力。作品的寄存格式为 JPG;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 JPG 文献外,还应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