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车辆管理制度(试行)1。0 目的为了法律规范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经济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所有公司**景区车辆。 3。0 职责 3.1 车辆调度员(车队负责人)负责公司除景区观光车外所有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 3。2 安全主管负责景区观光车的运行安全工作。3.3 驾驶员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检查、维保和安全驾驶工作。4。0 内容 4.1 车辆的管理4.1。1 公司车辆驾驶员须具备相应车辆驾驶资格且应保证其证照合法、有效,应熟知相关交通法规和相应线路情况。4.1。2 车辆调度员(车队负责人)根据公司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派遣表》。4。1。3 工作期间,驾驶员在接到《车辆派遣表》后,应查验车钥匙和行驶证、油料、车况,并在《车辆派遣表》上签字确认.4。1。4 驾驶人员对钥匙和行驶证、油料、车况确认无误,充分知晓出车任务和线路后,应按规定时间和线路出车,出车任务完成后应及时驾车返回指定停车地点待命.4.1。4 下班时,车辆无出车任务,驾驶人员应将车钥匙和行驶证交车辆调度员(车队负责人)统一保存、登记管理,第二个工作日出车时到调度员处领取.车辆在外执行任务停车时,驾驶人员应当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区域,确保车辆安全。如遇特别情况车辆不能按规定时间返回公司的,驾驶人员须向车辆调度员(车队负责人)和综合部经理报告,4。1。5 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驾驶员在交接车辆时,必须检查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车辆调度员(车队负责人),否则发现损坏由当值驾驶员承担。4。1.6 车辆归队后,驾驶员应及时完善《车辆派遣表》中相关出车记录内容,并交车队负责人存档备查.4。1.7 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特别情况需由公司分管领导(分公司经理)批准。4.1.8 车队负责人每月底根据经综合部经理、驾驶人员、用车人员签字确认的《车辆派遣表》编制《**景区车辆管理分析表》报综合部经理审核并存档,该表作为驾驶人员绩效考核依据之一。4。1。9 车辆的油耗标准:详见**景区车辆油料管理制度《**景区车辆油耗定额表》。4。2 车辆的使用 4.2.1 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本部所有车辆(观光车除外)均由综合部统一调度, 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和使用公司车辆.4.2。2 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遇特别情况经部门经理及综合部经理同意,可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