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上报奖励制度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鼓舞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整治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安全,使公司能够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一、安全事故隐患上报分类 1. 一类: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及时按要求填写操作记录的现象。2。 二类:员工情绪低落、思想波动较大、工作消极、身体状况较差等现象。3。 三类:机械、电气设备带病工作、各类保护装置失效、未投入等现象。4。 四类:高空、地面、井下等因各种原因导致作业人员安全得不到保证。5。 五类 :有关施工工艺、技术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等存在缺陷或不完善。6。 六类:存在可能造成物体打击、车辆损害、机械损害、起重损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损害等安全事故的隐患。7。 七类:劳保用品得不能根据国家规定发放、使用等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现象.灭火器材配备不合符国家规定,危险物品乱堆乱放,消防通道不畅通或消防器材取用不方便等现象。二、报告程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上报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人在汇报时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上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上报时可采纳电话、网络、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上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并给予奖励。1. 一般安全隐患:员工上报班组或队并现场进行排查治理,本班、队不能或不及时解决的隐患,可直接上报本单位安检部门或单位主管安全领导立即处理,若隐患依旧得不到有效治理,员工可向公司安全监察部进行处理,安监部对上报的隐患立即检查处理,如实记录在案。2. 重大安全隐患:员工可直接向本单位安检部门或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汇报,接到汇报后主管安全部门和领导必须立即处理,并上报公司安监部进行跟踪管理,若汇报未能得到及时处理或主管安全部门领导不够重视,导致隐患依旧存在不能彻底消除,员工可直接上报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对上报的隐患立即检查处理,如实记录在案,并对上报人员根据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对上报人员根据规定进行表彰奖励.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