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工程结算”科目的开设,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便于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二、相关核算内容和会计处理: 1。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收到业主预付的工程款或备料时,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预收账款 借:原材料(按实际收到材料调拨金额); 贷:预收账款—-预收备料款 2。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各项成本费用时,如领用的自购材料,根据领料单或出库单等单据,计入合同成本中的材料费;根据工资清单,所发生的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等计入合同成本中的人工费。如使用自有机械和运输设备为承包工程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等各项费用,计入机械使用费;如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使用具使用费、临时设施摊销、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水电费等记入其他直接费用科目。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应首先记入间接费用科目。 借:工程施工—-(自营)合同成本——××(合同)工程--成本项目; 贷:应付工资,原材料等。 3。施工企业分包合同工程,在办理分包工程价款结算时, 借: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成本——××(合同)工程;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单位)。 按规定代扣相关税费时,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分包单位);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等. 4.施工企业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 贷:工程结算——××(合同)工程(按结算单据所列金额)。 业主代扣相关税费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按本次结算金额计算)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等。 同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等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 5.施工企业收到工程结算款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