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职教中心教职工请假制度(经 2024 年 1 月 23 日汉阴县职教中心第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为加强管理,使教职工请假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现根据《汉阴县教体系统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汉教体字[2024]297号),制定汉阴县职教中心教职工请假制度。一、请假类别及时限 1、婚假:提倡教职工婚假安排在寒暑假.一般婚假为 3 天,符合晚婚(男 25 周岁以上,女 23 周岁以上初婚的)条件的教职工,可增加婚假 20 天。2、产假:按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产假 98 天,晚育加假 15 天,产假内领独生子女证的加假 30 天,难产(剖宫产)加假15 天,多胎生育,多生育一个婴儿加假 15 天,男方享受 10 天护理假)。3、女教职工人流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丧假:教职工主要家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教职工本人休假 3 天,往返路途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内.5、事假:教职工因事不能到岗工作可请事假,一学期内请事假不得超过 5 天,外县教职工不得超过 8 天。6、病假:教职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教职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行政认可的诊断证明(5 天以上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生建议)7、工伤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学历进修假:鼓舞教职工参加学历提高培训。教职工参加函授学历培训,应出示培训学校相关证明,按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履行请假手续。若在上班期间参加函授学习,按正常上班对待。9、按国家有关规定,中小学教职员工不享受探亲假和公休假(中小学老师可享受寒、暑假)。10、离职学历进修按汉人劳发[2024]159 号文件规定执行.二、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中心主任请假或因公外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工作,报教体局局长审批。 2、中心副主任请假,一周内由中心主任审批,一周以上报教体局局长审批. 3、中层部门负责人请假,5 天内由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主任(校长)审批,5 天以上按以上程序签署意见后报教体局审批。 4、教职工请假,半天内由中层部门负责人审批,2 天内由的中层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的校级领导审批,5 天内按以上程序签署意见后报中心主任(校长)审批,5 天以上按以上程序签署意见后报教体局审批. 注:(1)、请假人要先完成工作交接手续,方可将假条交由相关领导审签,并将假条交所在工作部门负责人收阅,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请假人假期工作交接。(2)、部门负责人收阅假条并落实好工作交接安排后,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