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坑小学老师管理制度一、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法律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管理机构: 教职工考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刘冬发 组员:李源 丁家伟 二、基本要求: 1 、教职工要仔细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办公室内不闲谈,不准在办公室内进行各种娱乐性活动,不乱串科室. 3 、老师应按时授课,上、下课,不准任意空课,串课。 4 、教职工在校内必须衣着干净,仪表端庄,不说粗话、脏话,上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吸烟。 三、具体规定: 1 、病、事假必须由本人事前向相关部门领导请假(特别情况可委托他人),履行手续后经同意方可休假。病、事假一天以内由相关部门领导批准,病、事假两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病假需持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书,具备假条后方可休假. 2、教职工休假假条必须一式两份,教导处和行政办公室各留存一份。 3、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时间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离职学习、公出、工作时间去市区办事等必须履行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4 、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 、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在 15 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超过 15 分钟的,累计按旷工处理。 6 、教职工凡在全校性大型活动、会议、政治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中,均由办公室统一考勤.无故不参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7 、中层干部公出、工作时间到市区办事、病事假由校长批准并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文明学校建设管理办法 1、为了加强文明学校的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学校的质量,使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常常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在党支部和学校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党支部和工会、校办负责. 3、文明学校标准: (1)思想政治工作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仔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仔细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计划地采纳多种形式进行“五爱”、“四有"、“八比八查八看”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觉悟,并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班级,优秀教研组,优秀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