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的管理措施第一节 成品保护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一、建立成品保护组织机构为了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后对现有成品进行合理保护,避开因管理不善或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造成成品损坏,影响工程整体质量,因此项目在施工期间将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对已经施工完的部位进行保护工作,并针对不同的装修部位制定专项的成品保护方案.小组成员轮流值班,24 小时不离现场。防止有人进行人为的破坏,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成品保护教育,防止作业人员在施工中造成不经意的成品破坏,使大家认识到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二、成品保护工作内容1、成品保护教育:为确保成品保护效果,进场之初,将加强所有装修施工人员成品保护意识,降低人为损坏程度;2、严格遵守成品保护制度:制定相关的项目奖罚制度,如因值班人员责任所造成的产品损坏或丢失,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进行处理;3、巡逻看护:对已完成产品将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看护,并实行“标色”管理,按“重点"、“危险"、“已完工”、“一般”等划分为若干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成品的安全;4、协调与其他有关施工单位的关系,共同维护成品安全;5、如其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已安装完成的产品,可请协调追究其有关责任。三、成品保护人员职责1、现场巡视岗岗位职责(1)熟悉区域环境及现场内设备、设施的分布情况,如发现有可疑情况(如:异响、异味、异光、物品损坏及丢失)或发现不明物品,不能私自处理及移动,及时上报甲方保安部处理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并做好记录.(2)在巡视过程中,遇到可疑人员,如属推销员、小商贩、捡拾垃圾等闲杂人员时,及时查问并劝离现场,情节严重的送交保安部处理.(3)认真防护甲方指定的重点看护目标,巡视中如发现野蛮施工,蓄意破坏等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如对方不听劝阻造成丢失损坏时应及时抓住责任人,并交保卫部门处理。(4)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不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等工作。遇事能防、遇火能救,确保甲方的财产安全以及建筑成品无任何损失。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5)监督现场在施工人员工作,遇有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上岗、吸烟,随地大小便、并不法律规范做业时应即克制止,不听劝阻者交给甲方主管部门处理并作好记录.2、现场成品管理班长职责(1)具体负责所管辖区域成品保护工作的布置、检查、协助队长搞好成品保护管理工作。(2)负责现场成品保护人员的业务...